星期二, 四月 18, 2006

Web 2.0的协议或者标准

Web2.0是由用户提供内容,有些是不放弃版权的,所以网站也应该方便的提供自己的内容提取功能,这样一个sp倒了,可以方便的换个房东。比如blog要支持导出,不仅要支持,而且所有的xml的声名,各家bsp都要能够按照原义识别,哦,好像有了,不过为什么我的bokee还是拿不出来?现在怕了,搞上好几个备份。
那除了blog呢?毕竟blog还不算是个2.0的,顶多算是1.5,比如seehaha的视频挪移很厉害,不过伤心的是,一旦挪进去就被包进了flash里面,没法再取出来修改,总不敢把哪里当成是自家的地盘。youtube也是。土豆的是ftp,应该很不错吧,可是最近ftp也上不去了,而且文件名后面还加了一串随机数,算是防止盗链吧。fotolog里找不到引用外部图片的工具,而且RSS的支持也不彻底,订阅的photocast,全都是缩小以后的。del.icio.us很好用,可是想到在上面花了许多心思以后,回国还是打不开,或者还要用代理,就好像是那句“出来混,终究是要还的”。
综上所述,Web2.0应该由一个协议或者标准,可以方便的让用户导入导出原始文件、评论以及自己加的标签,等等。也就是用户的贡献,可以在任何时候快速、方便的取回,并且以符合原义的形式导入另一个服务商。
国内的web2.0做得不错,第一多得很,这也来个领导潮流,就好了。不然,这种协议也是最终要统一的,可能更残忍些,比如blogbus的“搬家”。

没有评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