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二月 19, 2006

六不治

《史记》:故病有六不治:骄恣不论于理,一不治也;轻身重财,二不治也;衣食不能适,三不治也;阴阳并,脏气不定,四不治也;形羸不能服药,五不治也,信巫不信医,六不治也。有此一者,则重难治也


为什么现代,病人有选择医生的权利,而医生没有选择病人的权利?这在伦理上也不太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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